2005年4月25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主任私开闸银行资金泄
钱科萍

  近日,由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江买卖国家机关印章及挪用资金一案,法院判处张江有期徒刑6年6个月。2002年10月至2004年7月间,张江利用担任交通银行嵊州支行鹿山分理处副主任并主持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强行补单、截留资金等手段,先后4次挪用本单位资金757万余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及借给他人经商,目前,已追回504万余元。另查,张江还买来“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抵押专用章”、“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假证件、假印章,并以此伪造了抵押手续,帮一公司违规贷得1000万元。